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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明月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5-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卫明月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5年12月31日,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卫明月为建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任命陈玉铭为建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任命许华强为建邺区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高峰为建邺区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史学伟为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泉为建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建邺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朱延琴为建邺区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宁振奎为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孙花为建邺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俞丽丽的建邺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冯岩的建邺区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刘杰功的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陈玮的建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陈峰飞的建邺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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