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接受贾红等7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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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贾红辞去建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英辞去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许敬阳辞去建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胡立新辞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江萍辞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黄元祥辞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宗侨台委)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莫肖斌辞去区人大常委会沙洲街道工委主任职务的请求。 并报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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