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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晓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建邺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邺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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