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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建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爱国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建邺区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两个建成”奋斗目标,聚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中国式现代化建邺新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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