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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日期: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323日上午,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梁爱国主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新斌,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祁勇,区人民法院院长盛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晓春,涉及会议议题的部门负责人、区人大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及公民到会旁听。


第一项议程:审议人事任免案。

人事任免共有六个事项:一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二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任免事项;三是区监察委员会任命事项;四是区人民法院任免事项;五是区人民检察院任免事项;六是人民陪审员任命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国宣读《关于提请喻华林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新斌宣读《关于提请黄元祥职务任命的议案》


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祁勇宣读《关于提请秦蕾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区人民法院院长盛皓宣读《关于提请宋玲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任命刁春好等94名同志为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议案》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晓春宣读《关于提请董砺欧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以上人事任免事项。

经2023年3月23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喻华林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黄元祥为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秦蕾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宋玲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董砺欧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孟晋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刁春好等94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免去陈杰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元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梅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倪湖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孙国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马旭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奏唱国歌和宪法宣誓仪式。


第二项议程: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议题及主要工作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俞丽丽就《建邺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议题及主要工作安排(草案)》编制作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议题及主要工作安排(草案)》。

会议要求,区人大各相关委员会要紧盯“两个建成”的目标履职尽责,提前谋划、精准开展好今年的各项议题和主要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邺新实践中贡献人大力量。


第三项议程:听取区政府2023年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勇报告《区政府2023年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会议指出,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是落实《建邺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要对区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逐条逐项按计划抓好落实。如期间重大事项议题需要作个别调整或者因需要临时增加的,将按程序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出意见并向常委会报告。


第四项议程:审议《建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全区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决定(草案)》。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敬阳宣读《关于提请审议<建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作《<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决定(草案)》。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决定》相关内容,在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中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第五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2年全区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巢璐作《2022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陆隽峰作《关于<南京市建邺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分区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要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眼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充分发挥各街道、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在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建强队伍、精细管理、宣传发动上下功夫,形成全社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使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六项议程:听取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区发改委主任郑知邦作《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听取报告后,会议对区政府落实人大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一年来,区政府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态度坚决,措施得力,我区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效果明显提升。希望区政府能够持之以恒地抓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落实,确保实现长江防洪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七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南京市建邺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分区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建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戴梦馨作《关于<南京市建邺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分区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陆隽峰做调研报告


会议指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我区国土空间规划在区政府、规划资源分局和各部门、街道的共同参与下基本完成了编制工作,希望区政府按照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使之与建邺区目标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契合,同时把规划切实贯彻好落实好。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司明秀、王永乐、余德洲、谢玉强、诸敏、金雪莲、刘志军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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