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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日期:2022-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7月28日下午,建邺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3人)。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卫主持。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婷、区监委副主任祁勇、区法院院长盛皓、区检察院检察长蒋晓春,以及涉及本次会议议题的区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区人大工作机构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张丽霞、冀晓健、杨冀元,公民徐美荣、夏明明旁听。

第一、二项议程:听取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含河西管委会项目)的报告(书面)。

第三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杨泗周作《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峥作《关于建邺区2022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区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外部环境和疫情多发影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国民经济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各方面成效显著。但审议中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财经委调研报告专门提出的值得关注的三方面问题,也是在提示我们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比如主要经济指标距离完成目标任务仍有较大差距;绿色发展目标是我区今年特色指标,很好地呼应了碳达峰碳排放的绿色发展要求,但目前排定的两个项目都未达序时进度,并且后续推进难度较大等。

会议指出,下半年,建议区政府依然要锚定年度目标任务不放松,聚焦“两个建成”,紧盯短板弱项,攻坚克难,综合施策,全力以赴交出高质量发展的建邺新答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四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

区财政局局长杨泗周作《区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顾晓振作《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立文作《关于建邺区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认为,从财政决算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财经委、预算工委的前期调研情况看,我区2021年区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任务。但2021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比如,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项目执行不够均衡;区级专项资金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会议指出,希望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和人大预算监督提出的建议,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政策助企纾困,增强重点支出项目的财力保障;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成效,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和整改,对上一年度发现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并在2022年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提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立文宣读《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邺区202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邺区202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第五项议程: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区财政局局长杨泗周作相关(草案)议案的说明

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立文作相关《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宣读《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邺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邺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认为,今年,区政府争取的一般债券额度,安排用于所街小学、新城科技园学校建设项目。下一步,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认真做好执行,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在后续工作中,要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在债务限额范围内,依法适度举债,加强用债项目储备,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积极作用。

第六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英作关于《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联动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至7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集中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刚才陈英副主任代表执法检查组作了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各位委员提出了意见建议,请执法检查组认真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执法检查报告。这个报告肯定了政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若干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从6个方面提出了建议。请区政府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强化责任、多措并举、创新方式、找准难点开展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作出新的成绩。

第七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陆隽峰代表执法检查组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指出,《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是今年省市区人大联动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前后历时近4个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了多轮调研座谈,实地检查了区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法律的情况,收集了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区政府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在全面履行法定责任、全力推动长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等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建邺新篇章。

第八项议程: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草案)》。

区人民法院院长盛皓宣读《关于提请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建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草案)》。

第九项议程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卫宣读《关于提请程辉职务任命的议案》

区人民法院院长盛皓宣读《关于提请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议案》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晓春同志宣读《关于提请朱晓凌职务任命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程辉为建邺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任命朱晓凌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除范维义等9名人民陪审员职务。

最后,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奏唱国歌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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