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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大监督助力应对“银发浪潮”——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暨培训会

日期:2022-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2019年12月27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到现在已有近两年的时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区人大常委会为推动《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持续在监督工作上发力,把听取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组合拳”。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让养老法律制度的“牙齿”充分“咬合”。

一场动员部署,拉开执法检查工作序幕

4月25日,由区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区政府办、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代表参加的《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在区政府301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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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李江萍解读4月24日区人大第三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陈英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四个“到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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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英副主任说,这次执法检查,既是按照监督法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调整工作理念、推进人大工作创新的一次探索实践。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意义,思想认识要到位;二是要认真负责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措施要到位;三是要努力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告质量要到位;四是要切实做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督促落实要到位。

陈英副主任提出,面对“银发浪潮”滚滚而来,我们一定要组织好、开展好市区联动、区街联动的执法检查,推动《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这个目标,共同努力践行!


一次全面培训,力求将《条例》内容学深悟透

为了围绕重点内容有的放矢规范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分别邀请到了区民政局、卫健委分管领导许华强和崔晓荫分别就《条例》内容进行培训。 lADPJw1WR8eWpQPNA0zNBGQ_1124_844.jpg

民政局分管领导许华强从《条例》养老服务参与主体的责任、养老设施配建到位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按六大项检查内容分别制作了执法检查工作表,对照检查,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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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委分管领导崔晓荫作题为“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管服水平,深入推进全区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内容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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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部门准备的培训材料)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授课人也都是来自基层的分管领导,对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次执法检查,让法律的“牙齿”充分咬合

执法检查作为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探索实践监督形式,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2006年出台的《监督法》对执法检查作出专章规定,执法检查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现如今已经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监督形式之一。开展执法检查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仅仅是一个开端,培训过后,执法检查组还将采取市区联动、区街联动、自查自纠、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调研座谈、基层走访、情况汇总相结合等方式,形成监督全链条,扎实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积极探索执法检查工作路径,让法律的“牙齿”充分咬合。

(区人大办程慧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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