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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街道推进议政代表会制度 将民主推荐产生52名议政代表

日期:2022-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市委转发《中共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在街道党工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南苑街道人大工委高度重视,迅速推进落实,着力强化六项措施,严格把关,将民主推荐产生52名拟聘任议政代表。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即时组织街道工委委员、社区书记、街道人大工委委员、人大办、社区联络员等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核心要义和区委批示精神。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情,成立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认真拟定街道建立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方案,排定日程推进表。

三是确定代表名额,合理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拟定街道议政代表名额为52名,其中区人大代表17名,驻街企事业单位人员5名,社区工作人员12名,社区群众12名,党代表、政协委员及科室人员6名。拟任议政代表中妇女占50%、非中共党员占21%。

四是坚持自下而上,广泛民主推荐。区人大南苑街道工委于3月上旬将拟定议政代表的名额分配到各社区和相关科室、驻街企事业单位,通过召开“两委会”、党小组会、居民议事会等形式开展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确定议政代表推荐人选,街道人大工委汇总后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

五是认真组织考察,严格把牢入口。由街道党工委牵头,会同人大工委、街道纪检、组织、政法等部门成立5个考察小组对议政代表推荐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汇总后报街道党工委确认拟聘任议政代表名单。

六是强化群众监督,拟聘人选公示。3月28日将拟聘任议政代表名单在街道一楼大厅、其所在社区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设专门联系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人大街道工委正式聘任并发文公布。

(南苑街道常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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