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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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下午,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人员31人出席会议(因事请假2人)。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主持。 区政府副区长殷晓巍、区监委副主任祁勇、区法院院长盛皓、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刚,以及涉及本次会议题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区政府办、区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和区人大代表查婉玲、潘亚平列席会议,方广海、朱连生两位公民旁听会议。 第一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区民政局局长邱文标 作《建邺区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报告》 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宗培 作《关于全区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随后,会议对我区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无主持专题询问。代表们就助餐点建设运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开展情况、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立情况等方面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问题,区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委、人社局、卫健委等6个相关部门接受代表询问,一一予以作答。 询问结束后,区政府副区长殷晓巍区长做表态发言,殷区长表示,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开展的专题询问为契机,围绕完善养老服务发展布局、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强化服务综合监管,促进消费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养老服务领域“底线民生”“基本民生”“质量民生”,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打造出养老服务的“建邺力度”“建邺温度”和“建邺高度”。 会议指出,《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已于去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养老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近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领域覆盖、全功能服务、全方位监管”的思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对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下一步要以《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为抓手,继续把普惠型互助性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把惠及人民群众的包括助餐点、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内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好、管理好,进一步落实“喘息服务”、“时间银行”等创新做法,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能力和质量,积极构建具有建邺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让建邺的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更高的满意度。 第二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的报告 区教育局局长吴坤明 作《关于区政府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宣国校 作《关于区政府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会议指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要求。二是各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发展合力。三是坚持规划引领,优化教育布局。四是关心关爱教师,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五是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第三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刚 作《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国平 作《关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找准公益诉讼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结合点,依法履行职责、创新工作理念,多措并举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下一步要继续认真落实上级的有关决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公益诉讼正确发展方向;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公益诉讼良好社会氛围,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汤峻 作《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洪国浩 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认为,执法检查组按照计划方案,精心组织、深入调研,成立了5个调研小组,涵盖了专家、法律、人大街道工委、社区群众以及人大代表等各个层面,各调研小组在执法检查组的统筹和人大各街道工委的组织下,连续开展了多轮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我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总体情况,收集了许多有针对性地意见建议。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按照法律要求履行固废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将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对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组织详查调查,逐一排查固废安全隐患;不断加大对固废污染防治的投入,有力地推动了《固废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全区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平稳推进,无重大固废污染环境事件发生,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会议指出,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从政府监管职责看,固废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仍不够完善,防治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全社会防治固废污染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固废法》;要着眼长远,协同推进固废污染防治;要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工业和危废规范化管理;要统筹兼顾,全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创新思路,推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新发展;要深入宣传,全面提升公众固废污染防治环保意识。 第五项议程:审议相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小军辞去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同意张小军辞去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祁勇作《关于提请周辉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区法院院长盛皓作《关于提请周庆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周辉丽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庆怡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瞿东区的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陆预婷的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除尹玉兰的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向周辉丽、周庆怡同志颁发任命书,奏唱国歌,并按照宪法宣誓组织规程组织了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 (区人大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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