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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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上午,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29人,因事请假4人。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主持。 列席会议的有: 区政府副区长伍洋、区监委副主任祁勇、区法院院长盛皓、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刚,区政府办副主任邵守军、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汤峻,以及区人大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代表马方剑、赵玲,公民陈思涵、孔祥杰旁听了会议。 会议共有七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议题及主要工作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俞丽丽 就《建邺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议题及主要工作安排(草案)》编制情况作说明 会议讨论通过了《建邺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议题及主要工作安排》 第二项议程:听取区政府2021年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区政府副区长伍洋代表区政府 作《关于2021年区政府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的报告》 第三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0年全区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汤峻 作《关于建邺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 及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秀华 作《关于区政府2020年全区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 及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是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也是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落实的收官之年,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在区政府以及各部门的通力协作、积极努力下,我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11项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按计划顺利完成。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反复的过程,尽管我区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横向比较,与兄弟城区还存在相当的差距,特别是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在全市范围内排名靠后。要正视问题和差距,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解剖麻雀、查找症结,采取积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更大力度地加强环保工作落实,牢固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和群体战的思想,积极形成政府主导、生态环境局牵头、部门街道紧密配合、人民群众自觉监督的良好局面;希望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要持之以恒抓好环保各项工作,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切实保证我区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推进。 第四项议程:听取区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汤峻 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政府贯彻落实《土壤法》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也是得力的,我区土壤治理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升,《土壤法》也更加的深入民心,群众对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的意识也进一步提升,希望区政府能够持之以恒的抓好《土壤法》的贯彻落实,切实打好净土保卫战。 随后,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本次测评实际发出测评表29张,共回收测评表29张,有效测评表28张。 <1>宣传引导方面 满意27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0票。 <2>理清职责方面 满意27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0票。 <3>重点企业监管方面 满意23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0票。 <4>执法力量建设方面 满意24票,基本满意4票,不满意0票。 <5>风险管控方面 满意27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0票。 综合评价 满意27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0票。 第五项议程:市人大建邺组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8名市人大代表口头或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市人大代表朱美华报告履职情况 随后,依据市人大《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办法》,对8名市人大代表综合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第六项议程:“一府两院”人大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依据《关于区人大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和建人办发[2021]3号《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安排,本次会议安排了3名“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为开展好履职评议工作,会前,区人大相关委员会分别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服务对象、征询上级业务部门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对3名报告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区民政局局长邱文标报告履职情况 区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王宗培作调研报告 区水务局局长张明浩报告履职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秀华作调研报告 区法院副院长刘俊报告履职情况 区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杜国平作调研报告 随后,会议对以上3名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1、区民政局局长邱文标履职情况测评结果: 满意27票, 基本满意2票, 不满意0票。 2、区水务局局长张明浩履职情况测评结果: 满意25票, 基本满意3票, 不满意1票。 3、区法院副院长刘俊履职情况测评结果: 满意26票, 基本满意2票, 不满意1票。 第七项议程: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作《关于提请朱峰职务任命的议案》 区政府副区长伍洋代表区政府姜宸区长 作《关于提请任免刘杰功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区法院院长盛皓作《关于提请免去李保兵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刚作《关于提请任免董砺欧等职务的议案》 刘杰功同志代表被提请任命的同志作拟任职发言 经表决,会议通过: 任命朱峰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任命刘杰功为区房产局局长,决定免去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刘凌为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董砺欧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爱军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刘嬿的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彬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保兵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燕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欧雨农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朱筱敏的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云燕的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除季旭明的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戴前军的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向朱峰、刘杰功、刘凌、董砺欧、赵爱军5名同志颁发任命书,奏唱国歌,并按照宪法宣誓组织规程组织了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 (区人大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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