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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邺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1-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建邺区十八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之十一


建邺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21年1月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建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履职初年,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和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安排,始终坚持监察司法工作政治性特征,把牢正确履职方向,紧扣监察司法工作专业性特点,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为保障和服务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下好“先手棋”,围绕重点难点,努力实现监督议题精准全面

协助常委会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把人大监督同“一府一委两院”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选准选精审议议题

为将监督议题选准选精,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一府一委两院” 加强沟通联系,和市人大同频共振,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做好调研,把党委决策部署的、“一府一委两院”组织实施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监督重点。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纠纷产生的特点、解决问题的难点,建议常委会听取《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将《建邺区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并协助常委会对《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议题的选择体现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群众同心。

(二)全面覆盖监督部门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联系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是人大唯一一个联系覆盖“一府一委两院”的委员会,联系部门的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突出。因此,选择的议题既要突出重点,着重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要注重监督的覆盖面。去年,在对区政府及法检两院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对监委、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也选择了其工作重点,通过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理论调研等形式,有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监督。

二、夯实“基本功”,深入开展视察调研,不断促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围绕审议议题开展工作调研

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调研工作。组织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学习相关法律政策,了解相关工作动态,掌握基本情况,拟定调研提纲,预审部门提交常委会的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人民群众对民生保障和司法建设方面的呼声。为更好地审议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监察和司法委委员,对区法院、沙洲街道司法所等单位相关工作开展视察,召开由公、检、法、司、信访等多部门参加的座谈交流会,深入了解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力求调研观点鲜明、内容全面、切中要害、建议精准,确保向常委会提交的调研报告客观真实、贴近实际。

(二)围绕重点部门开展视察调研

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关于监察工作监督的有关要求,开展对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的首次专题调研。通过视察参观区监委监察员办公室、双和园谈话点及河西·建邺反腐败宣教中心,听取相关汇报,了解区监委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基本职能及工作开展等方面情况,就人大对监委开展监督的形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和讨论,适时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对监委的监督实效。

对公安分局“平安联盟”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通过听取汇报、观摩“平安联盟”处置演练,视察 “维护社会稳定情报中心”等,了解 “平安联盟”运行情况。建议公安分局在“平安联盟”建设中,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调动联盟各成员单位积极性,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做助推经济发展的“护卫士”、维护安全稳定的“压舱石”、守护百姓安宁的“保护神”,让“平安建邺”成为一张靓丽名片。

(三)围绕重点难点开展理论调研

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公益诉讼成为检察机关近年来工作的热点与难点,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重点。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以专题理论调研的形式开展监督。对区检察院在维护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及相关民生热点方面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分析探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关注生态环境、注重传播公益保护理念等方面建议,推动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信访诉求表达方式日趋复杂,群体性、规模性、极端性特征仍然存在的情况,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进行思考与调研,提出将群众的信访行为和各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都置于法律框架内加以规范,坚持依法将社会矛盾分类疏导至特定渠道,在法律框架内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和谐稳定。

三、打好“组合拳”,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切实保障监督工作“掷地有声”

为让人大监督更具刚性,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采取组合监督方式,确保监督有落实、见成效。

一是审议+督办+回头看。强化全过程监督,常委会审议和视察前,组织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委员、人大代表采取旁听案件庭审、实地视察、座谈研讨等方式,认真汇总意见。常委会审议和视察后,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审议意见和视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办。2020年3月,针对此前常委会审议的区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专题听取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全流程”、“全链条”构建监督闭环,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

二是调研视察+专项审议+专题询问。围绕“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出审议+询问“组合拳”。为切实提高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常委会会议前,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所涉“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座谈会,调研相关部门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存在问题。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视察,赴区信访局、区法院及街道就信访综合接待和化解、诉前调解及基层社会矛盾调解等工作开展视察和调研。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和司法委委员全程参与,充分发挥其在专题询问中的主体作用,为常委会审议议题并准确拟定专题询问问题奠定坚实基础,确保专题询问“问实、问准、问透”。常委会会议中,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专题询问相结合,邀请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八家单位参与询问,区检察院等八家相关单位列席,全面激发相关部门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高度重视,推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促进问题解决,助力完善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三是旁听庭审、听证+监督评议。坚持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强化监督、注重实效,规范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监督行为,积极履行司法监督职能。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开展旁听法院庭审和检察院听证等活动,既回应当前重点难点,又助力工作开展。认真组织庭审结束后的评议,法检两院对案件情况、争议焦点、法律适用进行解释说明,并接受代表提问,促进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全年共组织人大代表102人次旁听法院案件庭审8场,参加检察院听证、检企座谈会及“建检讲坛”等活动共26次35人次,让代表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四是听取履职报告+满意度测评。与人代联委共同做好听取法检两院人大任命干部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相关工作。一方面函调被评议人的上级单位征询意见建议;另一方面深入所在单位实地调查了解,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征求党组意见等形式,充分了解其履职表现,确保找准问题,评深议透,推动被评议人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法检两院干部的履职能力。

五是民生实事调研+跟踪督办。落实《关于组织区人大代表对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工作的方案》要求,对相关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督办。做好与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的联系、协调以及具体活动安排,对因种种原因未能按序时进度推进的,通过上门了解、分析情况、协调沟通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顺利完成。

一年来,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监督的广度虽有所延伸,但深度仍然不够,刚性监督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委员会的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委员的履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相关调研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和深化,调研成果的转化仍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都将在2021年的工作中予以重视和改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2021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1年,建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保证宪法和法律贯彻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扣常委会工作重点,推进监督工作向纵深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深入调研,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在充分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常规监督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他法定监督方式,通过多种监督形式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实现代表服务更加优化

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委员会和专业代表组作用,支持代表参与委员会监督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论证。畅通代表意见建议征集渠道,办理好有关监察司法工作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好代表票选出的监察司法方面的民生实事,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切实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和监督实效。

三、加强工作沟通联系,确保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保持与上级人大的沟通联系,在议题选择上与上级人大同频共振,在各项工作开展中坚持上下联动,画出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监督工作最大“同心圆”。定期走访“一府一委两院”对口联系单位,听取和了解联系单位情况,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实际困难给予充分关注,协助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做到监督与服务并举。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通过问卷调查、组织代表暗访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促进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融入工作实践,不断适应新时代新理念,展现新作为新担当。加强工作能力建设,将全国、省、市人大对监察司法工作的重要精神和实践经验作为指导,健全完善会议和学习制度,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上狠下功夫,边学习,边调研,边实践,边提高,不断提升委员会履职能力,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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