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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1-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建邺区十八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之九


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盛  皓

2021年1月2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163件,其中新收15248件,旧存3915件,结案16150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03件。

一、忠诚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思想,主动谋划服务“六稳”“六保”“四新”司法举措,出台《关于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方案》,从15个方面建机制、强举措、提质效,将服务大局切实落实到行动上。因疫情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期间,积极采用线上开庭、电子送达、网络拍卖等信息化举措,审结民商事案件232件,执行拍卖字画677件、工业用地1幅、成交金额6200余万元,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精准运用上级法院出台的各类指导性文件,妥善审结涉华采天地购物中心商铺租赁纠纷等涉疫情案件,大力助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全体干警坚决响应区委号令投身抗疫一线,疫情最严重时每天有130余名干警下沉社区、企业。全面恢复诉讼活动后,全体干警半年单休办案,齐心协力赶进度,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全年结案数超过新收案件数,在夺取“双胜利”的大战大考中体现了法院的担当作为。

——强力推进平安建邺建设。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攻坚“六清行动”,高效审结涉及1万余名受害人、全市首例通过网络实施“套路贷”的周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判处首犯有期徒刑13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依法审结刘某强等17人涉黑案、陈某等11人涉恶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恶案件9件69人;坚决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执行到位金额425万元;针对涉黑恶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发出司法建议9件,1件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甄别移送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动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各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审结167件,判处罪犯272人。突出打击新类型网络涉众犯罪,妥善审结王某某等25人网游交友类“杀猪盘”诈骗犯罪集团等案件。对环境污染犯罪“零容忍”,依法审结蔡某某、孙某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案,判处赔偿环境修复费用7726万元,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聚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发挥商事审判对营商环境的支持作用,审结买卖合同、公司决议、破产等案件1062件,标的额10.5亿元。开展“走进企业”专项行动,建立涉民营企业长期未结案件专项督办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在依法前提下,灵活采取各类诉讼保全措施,最大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设“诉前调解+类案速裁”快速调处新模式,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597件,判处侵权赔偿6015.2万元,结案周期同比提速30%;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侵权案件17件,单个罪犯最高判处罚金190万元。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审结保险、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金融案件2475件,标的额20.9亿元。主动前移司法服务,针对案件中金融机构业务存在的风险点,常态化发出司法建议,为金融机构防范风险排雷预警。开展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坚持并深化“333”工作机制,把好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关,新收民间借贷案件同比下降32.5%,呈持续回落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时审结“爱晚系”“候鸟系”“蛙宝网”等非法集资类案件54件,涉案金额400余亿元。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法集资案件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犯罪数额及损失认定。强化推进非法集资执行陈案处置攻坚工作,2017年底前审结的陈案均已执行完毕,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社会稳定。

二、融合治理,践行为民宗旨谱写新篇章

——以务实举措化解民事纠纷。妥善审结家事、交通、房地产等各类民事案件5384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公正审结“醉酒攀桥溺亡案”,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自甘冒险者自负其责,该案入选2020年度全市十大典型案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工作举措,与区妇联共同打造全市首家“家事审判中心”,初步建成沟通协调、信访联办、宣传教育、联合培训、联合化解、协助审判六项工作机制,省、市妇联主要领导调研时予以充分肯定。中心运行以来,婚姻家事类案件调撤率达62%。与区仲裁委深化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建设,巡回审判58次,高效调处劳动争议案件203件。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为47名符合救助条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4.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以有力执行兑现胜诉权益。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努力方向,不断完善执行运行机制。以运行智慧化、事务集约化、权力制约化为目标,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用全流程的无纸化、信息化、规范化助力执行质效的提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利用节假日、夜间、凌晨等非工作时间,以每月不少于2次的频率,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年执结案件5838件,拘留208人、罚款79.2万元、纳入失信人名单2342人,执行到位金额近7亿元,全国法院系统评价执行效果“3+1”指标明显提升。

——以优质服务回应民生需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工作标准,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打造“一网通办”诉讼服务平台,提档升级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24小时自助立案、法官预约、诉讼预诊等十项诉讼事务一站式网上服务,全年网上立案6637件,占新收民商事案件数的70%。全面打造“一窗全办”线下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集约化办理案件查询、诉讼辅导、材料转接等诉讼事务,全年接待查询一万余人次、诉讼辅导六千余人次、材料转接四千余件次,初步实现线上“零跑腿”、线下“最多跑一地”。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长效机制建设,在6个街道建成“党建+审务”工作站,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均已完成。

——以立体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需求,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2020年下半年来,积极开展“天平零距离”专项活动,组建青年法官宣讲团,以辖区企业、社区、学校为法治宣传主阵地,通过“菜单式普法”,打通法治宣传 “最后一米”,先后开展普法宣讲活动11场,社会反响良好。改版升级微信公众号,每周推出3篇以上原创文章,讲好身边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粉丝量和阅读量同比分别增长60%和120%,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执行难、扫黑除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向社会公众即时展示我院工作成效,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度及认同感。

三、攻坚改革,优化办案机制彰显新作为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全市法院率先构建“1+10+10+N”多元解纷网络,以非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选聘10名人民调解员、10家特邀调解组织、53名特邀调解员,按照专业特长组建金融、物业、交通事故等10类案件专业化诉前调解团队,2020年下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分流案件3780件,其中调解成功931件,实现审判资源“降成本”、矛盾化解“提质效”的双赢局面。大力探索示范诉讼,以物业纠纷为试点,通过个案示范作用,全年受理物业类案件同比下降73%,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

——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坚持向改革要效益,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小额、简易程序优势,按照“4个1”模式,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速裁团队,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分别审结案件1254件和3481件。在全市法院率先采用独任制审理普通程序案件,先后被5家省级媒体报道。全面推广“宁审通”在线审理新模式,实现审判全过程在线运行。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科学调配人力资源,盘活、用足审判力量。发挥“头雁”作用,全年院庭长审结案件9092件,占结案总数的56.3%。狠抓审判监督管理,压实院庭长对群体性纠纷等“六类”案件的监督、指导责任。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案件审理期限变更分级审批机制,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院长督办,截至年底,全院12个月以上未结案率不足0.5%,审判质效指标呈现出稳中向好趋势。

四、砥砺奋进,强化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把党对政法机关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扎实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努力把维护一方稳定、护航一方发展化作全体干警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把能力建设作为关键。加大人员分类培训力度,邀请业务专家、资深法官为青年干警定期开授“初心传承课”,组织法官、法官助理参加“民法典”业务培训14场550余人次,开展聘用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月活动,切实提升干警“实战”能力。加强业务交流学习,开展年度典型案例、精品文书评选活动。强调调研是更高层次审判的理念,先后中标并完成省、市重点调研课题,被评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6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调研表彰,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调研文章58篇。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将区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分类施策、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推动干警进一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推进从严管理,从规范着装等细节抓起,制定、修订党组议事规则、考勤、财务管理、聘用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16项;建成钉钉政务管理、公章智能管理等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规范化管理。全面整顿纪律作风,对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匹配法院工作要求的聘用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充分发挥信访“晴雨表”作用,明确信访办理流程、有责访认定标准和惩处机制,信访总量明显下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贯彻落实区人大决议决定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常态化邀请代表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及时办结政协提案。全年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5次。以“开放、动态、透明、便民”为原则,向当事人推送办案节点信息超10万条、庭审网络直播5669场、裁判文书上网18086份,用“看得见”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特别是区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以全面从严治院、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机制建设三个方面为抓手,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成效初显:人案矛盾得到初步缓解,员额法官人均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23.1%,司法效能整体提升的同时,队伍争先创优的意识明显增强。区法院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南湖法庭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刑庭立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民一庭被评为全省巾帼文明岗,全院6个集体、13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案多人少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运行机制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审判权力运行规范化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仍需深入推进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全力争先创优,以建立和区位相匹配的现代化法院为目标,全面对标找差、创新实干,高标准谋划各项工作,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以高标准党建筑牢法院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以忠实履行政治责任和审判职责的良好业绩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支部建设提升年”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为法院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是紧密服务大局,以高质量司法保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建邺。不断增强依法服务保障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前瞻性,围绕加快建设东部地区重要金融中心和建设高起点创新的城市中心等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金融法庭筹备工作,加快推进江心洲互联网法庭建设,更好服务建邺高质量发展。

三是不忘使命初心,以高品质业绩回应群众呼声。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全面服务“六稳”“六保”。精准适用民法典,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坚持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胜诉权益。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提档升级“融合+”审务工作站,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通力化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四是聚焦优化提效,以高效能改革担当先行示范。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司法机制,不断统筹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各类要素配置,将改革红利切实转化为发展实力。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果。提速智慧法院建设,探索构建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四位一体”的运行模式。

五是从严治院治队,以高素质队伍确保长远发展。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廉洁司法保障公正司法。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审判业务骨干梯次培养,引领干警队伍整体提升司法能力。“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切实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凝聚推动法院工作持续向好发展的强大动力。

逐梦新时代,扬帆再起航!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及各位代表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不移的决心、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更加积极进取的行动,努力开创新局面、干出新业绩,为全面推动建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六清行动:是指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3.杀猪盘:是指诈骗分子准备好人设、交友套路等“猪饲料”,将社交平台称为“猪圈”,在其中寻找被他们称为“猪”的诈骗对象;建立恋爱关系,即“养猪”;最后骗取钱财,即“杀猪”。

4.“333”工作机制:依托“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省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三大系统平台”,深化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民间借贷案件集中审理、并案审查的“一检索、二集中、三并案”办案模式,严把立案、审理、执行“三大关口”,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长效机制。

5.醉酒攀桥溺亡案:张某某酒后走向江东中路某桥时,从桥梁栏杆旁边绕到桥外侧,双手攀住桥梁栏杆,踩在桥梁外侧并排的数根管道上往河中心移动,到中心位置坠入河中死亡,其心血检验结果为:检出乙醇含量为285.2mg/100ml。其直系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养护公司等承担违反安全义务保障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区法院一审认为,张某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到醉酒后的风险性,其在醉酒后意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受限的情况下,独自攀爬至案涉桥梁外围后跌落,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某养护公司等在本案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市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6.家事审判中心:中心建成“三室一庭一廊一区”(圆桌法庭、文化长廊、自行和解区、调解室、心理疏导室、亲子室),把情、法、理有机融合入审判工作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家事审判法庭+家事文化中心”的家事文化品牌。

7.执行指挥中心“854”机制:是指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网络查控、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接处举报电话等8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4G单兵连通与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公开、舆情监测、决策分析等5类技术服务,切实承担起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

8.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是指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执行案件无纸化”与“执行事务中心”为依托的“一体双翼”执行工作运行新机制。

9.全国法院系统评价执行效果“3+1”指标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执行案件执结率。

10.“党建+审务”工作站:与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审务”暨法官进网格长效机制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意见》,在6个街道建成“党建+审务”工作站, 区法院以工作站为依托,通过“法官进网格”活动,开展纠纷预防与排查、诉前纠纷化解等工作。

11.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南京等20个城市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部分专门人民法院开展试点。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本次改革试点主要目的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主要内容为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

12. “4个1”模式:即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人民调解员+1名书记员组成速裁团队,将人民调解员嵌入速裁团队,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能力,提速案件办理效率。

13.宁审通:是指由审判人员通过互联网在线审理系统向当事人发出在线审理的短信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进入系统进行身份核实,在承办法官主导下完成在线谈话、调解、质证、开庭等审判活动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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