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
||||
|
||||
1月15日下午,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27人,因事请假4人。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主持。 列席会议的有: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龚成林、区监委副主任祁勇、区法院代理院长盛皓、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刚;区人大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 会议共有二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李晖辞去建邺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表决通过了姜巧玲辞去建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作《关于提请姜宸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殷晓巍同志作拟任职发言 经表决,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姜宸为建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任命殷晓巍为建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贾红为建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刘雪涛区房产局局长职务。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 作《关于提请决定姜宸为建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贾红为建邺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通过: 决定姜宸为建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决定贾红为建邺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迅辞去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贾红为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表决通过了接受周迅辞去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表决通过了补选贾红为南京市建邺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项议程:讨论决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宜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任宁 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建议名单调整情况作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洪国浩 作《建邺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有关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存华、谭大春、梁加报辞去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表决通过了接受李存华、谭大春、梁加报辞去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区人大办供稿)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