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对策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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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本调研从我区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入口,从“法治”的角度分析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提高我区的核心竞争力,为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我区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专门成立了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建邺区优化营商环境100条落实推进工作方案》,出台了《建邺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升级服务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把“简政、减税、降费和融资”四大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政务改革,构建服务企业的生态系统 一是加速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企业群眼里的“一件事”为目标,精简办理流程,统一收取材料,实现只到“一个窗口”就能办理“多个事项”。围绕自然人出生到离世、企业准入到注销的“两个全生命周期”,建邺区网上政务客厅为个人、企业办事提供“一网通服”的便利,探索“企业开办套餐”服务,同时将一个行业经营所需的多张许可证,整合成一张载明所有行政许可信息的《综合执业证》。二是不断健全三级政务网络。结合“三集成三统筹”街道社区改革方案,在省政务服务网“五级”覆盖基础上,持续优化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网络。协同部门做好赋权工作,打造自助政务服务网络,实现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三是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组建“小莫”服务团队,为“建邺合伙人”提供 “政务服务、交通出行、租房住房、医疗健康、子女教育、休闲娱乐、金融服务、法律服务、人才服务、在线服务”十莫愁服务, “小莫”企服专员开展“一对一”企业帮办服务。 (二)推进政务创新,构筑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惠企政策支持。在“1+6”产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建邺九条” 和《建邺区优化营商环境10条》等惠企政策,发布“建邺012科创森林成长计划”,设计打造“0元”、“1元”、“2元”不同层次载体,鼓励创新创业。建设大学生创业园“韶华工坊”,出台《建邺区关于加快建设“众创客厅”支持青年创客建功立邺的八项措施(试行)》,发布省内首个区级《规范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二是打造人才高地。先后举办建邺法律服务产业园人才培训招引大会、 “万研聚邺”建邺高新区人才招引大会等招聘会。线上线下精准推送岗位需求,以“直播带岗”、“专场招聘”等形式向目标高校及目标毕业生人群精准推送。今年共组织25人申报省“双创计划”,13人申报市“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44人申报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23人入选市中青年拔尖人才,38家企业、179人获得2020年南京市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励,70人入选建邺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三是集聚金融要素。大力引进总部型金融机构,强化金融集聚效应,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服务圈。全区已集聚金融类机构超700家,集聚各类股权投资机构500家,备案基金管理机构105家,备案管理基金规模992.7亿元。充分发挥金鱼嘴基金街区“金融泵站”作用,构建金融合作平台。推进多层次利用资本市场,目前,我区在主板上市企业达1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9家。推出区高新进园保、市民营转贷基金、市普惠金融超市、省融资绿色通道等金融服务模块,拓宽债权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困难。 (三)坚持依法行政,构造保障企业发展的法治平台 一是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以法律服务产业园为依托,组织开展“送法进民企”、“法企同行·千所帮万企”等活动,组织29家律师事务所与民营企业结“对子”,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成立河西•建邺法律服务产业园企业法律顾问联盟,全面推进律师进网格工作,满足社区网格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研发全国首个法律大数据可视化与透明化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共享平台,实现“法律服务+产业+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二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先后出台《建邺区关于促进企业质量和知识产权发展的暂行办法》、《建邺区贯彻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成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为辖区企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解决方案。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专利申请优惠政策等手段,提升知识产权成果转换率。三是公正司法护航发展。启动了“防范金融风险,推动企业合规计划”系列行动,促进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和经营管理。区检察院搭建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平台,聚焦区域重点,办理金融犯罪案件112件170人。区法院深入开展“审判高质量发展321专项行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5件,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金融案件1111件,有效防范辖区金融风险,推动了辖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和改善。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服务改革待深化。在“放管服”改革中还存在瓶颈问题,减放审批事项不彻底,行政审批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因下放事项复杂,工作量突增,技术装备与业务能力跟不上导致承接能力不足。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政务服务中介市场不完善,缺乏良性竞争等问题。 (二)涉企政策制定不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对各级政府及部门贯彻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作出了具体的要求,近年来,我区出台了一系列涉企政策促进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壮大,但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这一环节落实未到位或流于形式,难以有效保障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权利,导致制定出来的涉企政策在精准性、适用性和实效性方面和企业需求契合有一定差距。比如:小、微企业在融资、用人、用工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扶持其成长,而现行的扶持政策能达到条件的多以税收贡献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者高成长型企业为主,真正需要扶持的小微企业则难于符合条件,不利于市场的培育。 (三)法治政府建设有弱项。政府违约时有发生,依法履行承诺打折,不能及时兑现政策,尤其在拆迁、招商引资、工程建设领域较为突出。政策执行不够透明,执法程序不够公开。“新官不理旧账”时有发生,少数公务人员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弱化,特权思想严重,在政务活动中过分注重权力的行使,不注重责任、义务的履行,以致违法行政、失信于民等,这些现象的发生影响政府公信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任重道远。 (四)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始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征信法规制度不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存在部门、行业壁垒,征信市场建设滞后等问题。 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和思考 (一)不断深化政务改革与创新 1、深化监管方式改革。一是深化“一件事”改革。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压缩行政自由裁量权,约束行政权的行使,深化“一件事”改革,推进“宁满意”工程。二是统筹协调“互联网+监管”建设。探索“互联网+监管”在街道行政执法层面的应用,及时将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的需求与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努力实现系统平台的共享共联。三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行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电子化,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充分应用身份核验系统、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市房屋交易平台等数据信息,进一步简化材料手续。四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优化审批和监管措施。 2、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四级四同”事项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业务项和办事材料的基本统一,实现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的完整准确规范。二是建立首席代表动态联系机制。结合“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做好首席代表授权、办事指南编制、进驻人员对接等工作,建立首席代表动态联系机制,进一步做好审批流程、审批环节的优化,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三是推进街道(社区)政务服务改革。高标准落实全科政务、标准化管理等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全区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机的布点安装,实现全方位、全实效、全流程的一站式便捷服务覆盖。四是推进区级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施窗口人员服务外包,修订完善日常管理考评办法,以窗口作风养成和业务能力提升为重点,打造业务精、作风硬、服务好的一线窗口人才队伍。五是规范政务服务中介市场。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强化指导中介行业管理;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切断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关联。 (二)完善涉企政策制定与落实机制 为更好地保障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权利,使制定出来的涉企政策更具有实用性、准确性,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制度。提高对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和资金保障,如建立起政策咨询和征求意见制度、企业参与决策分级分类制度、企业家智库制度等。加快制定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明确涉企政策的类别、征求企业家意见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从而为政府制定涉企政策提供直接且实用的指导。二是要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管。在涉企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了解企业所需所惑,提高涉企政策精准度和适用性。加强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实、落细。三是加强涉企政策的后评估。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对政策的绩效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完善和补充。对已出台的涉企政策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不适用的涉企政策及时废止或修改。 (三)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公正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聚力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立足群众视角和客户思维,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充分运用前沿技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实体虚拟融合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行政权力“瘦身”、群众体验“升级”。二是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的不同定位和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增加领导干部学法的强度和针对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充分融合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标准统一、功能丰富的政务信息平台,强化平台的数据归集能力,打通市场监管、安监、环保等领域信息孤岛,加快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深度共享。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确保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充分公开。 2、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的政府权力运行和履职的监督体系,形成政府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的新机制,真正架起政务诚信高压线,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得到社会的有效监督。二是提升“三项制度”落实水平。制定和完善权责清单,细化执法流程、量化执法标准,严格监督制约,确保执法权规范运行。加强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的跟踪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追踪和可回溯。三是全面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全能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街道综合执法网格责任体系,梳理综合执法权力事项清单,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多元监督体系。 3、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一是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认真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健全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和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二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结合实际,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司法监督的重点。选择富有针对性的案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广泛凝聚智慧力量,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质量。 (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监管 依托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引入“信用+”企业,强化社会信用市场化应用,推动由“门槛管理”转为“信用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政府、社会、市场主体的协同共治,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发挥告知承诺制在提高审批效率、推动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提高市场主体自律意识的作用。二是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执法部门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从而提高监管实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失信的企业、个人进行联合惩戒,但要遵守法治原则,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和惩戒措施的选择要遵守法律的规定,避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泛化和滥用。四是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打破信用信息归集的部门、行业壁垒,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参与重点领域信用记录采集、信用核查和使用信用报告。在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开展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的有益整合,推动 “信易+”项目落地,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在商贸、金融、租赁、旅游、交通、医疗健康、环保等领域开展市场化便民惠企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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