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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人大代表这么问——

日期:2020-06-02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5月28日下午,南京市建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上,区政府副区长王月兵代表区政府作《关于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听取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关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就“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谋良策,应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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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针对全区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存在的突出问题、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起询问,区法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房产局、区卫健委、区信访局、区金融监管局、沙洲街道等8个单位负责人一一作答,问得专业,答得全面。区检察院、区城管局、区人社局、莫愁湖街道、兴隆街道、南苑街道、双闸街道、江心洲街道等相关单位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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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专题询问的人大代表都问了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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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机制:三个转化筑牢“地基”

“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题询问伊始,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国平率先向区司法局提出疑问,“我区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有哪些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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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的化解有两种形式,一是诉讼化解,另一种是非诉讼化解,包括三种方式:和解、调解、仲裁。”面对问询,区司法局局长严兴中主动应询。他说,目前建邺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要达到三个标准,一是纠纷处理要由被动处置向主动处置转化,二是由强势推进的人海战术向机制创新转化,三是由就事论事向源头治理转变。


问热点:四项举措源头防控

当前,物业矛盾纠纷呈增长趋势,群体性物业纠纷涉及人数多、处理难度大,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作为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物业纠纷在矛盾源头防控方面有哪些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钱年华问出了百姓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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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刘雪涛现场应询:“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我局目前正在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在物业公司中成立相应的党组织,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二是街道、社区引导业主、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物业管理中;三是依法加强对业主自治的指导,通过培训规范引导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企业监管,推动信用考核,对属地物业项目实施网上信用监督,持续规范物业项目负责人行为。”


问协作:搭建平台全流程执行

人民调解是维持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是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两者相互协调配合,能有效化解矛盾。问询会现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爱军对法院抛出疑问: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方面有哪些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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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副院长陶道荣介绍,总体上,以《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员建设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实施意见》为抓手,明确人民调解实施任务、调解、培训、保障等。在具体措施上,成立非诉讼调解中心及诉讼、非诉讼对接中心,搭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诉前,设立了人民调解员工作室,负责案例处理,目前院内共7名人民调解员,参与到涉及小额仲裁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等八大类案件的诉前调解中,经法院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从而使调解协议可以得到切实执行;诉中,把人民调解员列入诉裁队伍;诉后,通过示范性诉讼促进人民调解。


问基层:明确机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

街道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关键一环,需要及时解决一般性群众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区人大代表张娟就此问询沙洲街道:在处理矛盾纠纷方面街道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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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化解矛盾纠纷,沙洲街道的做法可以归纳为三个机制,首先是建立了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以街道综治中心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街道综治科、司法所及各社区民生办的沟通协调,强化各类问题排查力度,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其次,制定依法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立依法维权鲜明导向,通过开展广场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裁决及诉讼等途径反映合理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最后,建立多方参与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借助手段多元、相互强化、整体协调的工作机制,推进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沙洲街道办事处主任唐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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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十名人大代表向应询部门提出了方方面面的问题,既有对现有问题的再跟踪,又有对工作措施的再思考,还有对未来思路的再规划,询问现场气氛有序而热烈。最后,会议指出,在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当前社会矛盾客体复杂化、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的大背景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仍然任重而道远。希望本次专题询问能带给有关部门一些启发和督促,促使他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做实做细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与平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小贴士:什么是人大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某一特定问题,在深入调研、精心准备的基础上,通知有关国家机关及其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由人大常委会成员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国家机关及其部门集体提出询问,并要求及时做出回答,达到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目的,继而不断改进和提升“一府两院”工作水平。

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全国地方各级人大也积极学习借鉴这一做法,陆续开展专题询问,在增强人大监督的保障性、建设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其做了较为明确的定位和规范,专题询问正逐渐成为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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