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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告

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建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8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沈瑜为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灏晓为区人大常委会莫愁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梁加报的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陈玮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游海兵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陆预婷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除马音红、王德枢、石一、付亚奇、刘勇、孙晶姬、何翠芳、林峰、周慧、周向东、郑云峰、居伟、赵岩、赵子烨、骆捷、顾煜、黄可、崔永祥、董寒、韩磊、舒一明、慕磊等22名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王森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金超、原勇、翟晓黎辞去建邺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8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建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金超、原勇、翟晓黎3名同志请求辞去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决定接受金超、原勇、翟晓黎辞去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

建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0年12月28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选举法》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补选2名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依法组织实施。相关人大街道工委承担补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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