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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新时尚 人大代表我先行——致全区人大代表的倡议书

日期:2020-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全区人大代表:

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上午,区委召开了河西·建邺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吹响了我区全面打赢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的冲锋“集结号”。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大代表更应走在前列、当好标杆、做出表率。为此,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区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带头学习,争当垃圾分类的引领者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牢做细做实垃圾分类这一“关键小事”的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准确理解把握各项标准、规定和要求,争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带头宣传,争当垃圾分类的倡导者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结合开展“五进”活动,利用各种场所、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分类模式和分类要求,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人人知晓、分类意识深入人心。

带头行动,争当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牢固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理念,积极参加所在社区、单位的垃圾分类,带头遵从垃圾分类规则,带头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生活习惯,努力践行绿色生活、低碳消费,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成为垃圾分类新时尚的先行者和示范员。

带头支持,争当垃圾分类的督导者

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区、街人大组织的垃圾分类视察调研等活动,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适时进行监督,全力支持政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及时听取和反馈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对于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助推我区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各位代表:垃圾分类,非一人之力能成,习惯养成,非一朝一夕之功。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当好垃圾分类的引领者、倡导者、践行者和督导者,共同为守护碧水蓝天净土、建设锦绣建邺贡献人大力量!


建邺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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