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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法制委(内司工委)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日期:2019-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为高质量完成区人大理论研究会《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任命后履职情况监督工作的思考》调研课题,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等工作,6月26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联潮带领区人大法制委(内司工委)一行,赴区法院召开座谈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座谈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律师代表参加;第二阶段为法院专场,参加人员为部分区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负责同志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联潮,区人大法制委(内司工委)、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区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法制委委员全程参与调研座谈。

  区法院院长芮铭珍向调研组一行详细介绍了当前区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基础工作、参审情况等。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100名,2018年新增40名,分别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同行业。20188月,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及上级法院相关精神,逐步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 

  与会人员在会前进行了充分准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围绕“充分发挥庭审中人民陪审员作用,有效解决‘陪而不审、合而不议’问题”积极发言。大家认为,自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出台以来,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人民陪审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法院对人民陪审员重视程度仍需提高、人民陪审员选任、使用机制方面仍有不合理等。针对以上问题,与会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和自律意识,进一步丰富履职经验、提升履职能力;完善人民陪审员群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其积极参与审判、有效发挥作用的主人翁意识。

  二、加强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服务管理。庭审实践中法官要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与衔接,依法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意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由法官、管理部门、陪审员三方评分奖惩,对“潜水者”、“空挂户”及时清理。

  三、增强选任、摇号、参审的科学性。选任时将摇号、组织推荐和意向招聘相结合,让有能力、有热情的人士更多加入陪审员队伍;进一步完善摇号系统,对陪审员年龄、专长、工作等进行细化分类,对骨干参审人员和一般参审人员有所区分,针对不同案件选用专业人士参加陪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勘验、调解等前期工作中,最大限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的作用。 

  区人大法制委(内司工委)主任杜国平认为,此次座谈为调研组开阔眼界、开拓思路提供了很大帮助,调研组将把今天会上搜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归纳整理,与区法院共同研究探讨,形成一篇有质量、有深度、有力度的调研报告。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联潮讲话。许主任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在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次调研座谈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与会人员准备充分,交流的内容给调研组一行很大启发。各位人民陪审员要提高对这项制度的认识,加强全方位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养,既要成为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执行者,也要成为我国法律制度的宣传者。区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积极探索适应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利形式,协助调研组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切实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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