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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日期:2018-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7月26日下午,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主持。

列席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方毅,区人民法院院长芮铭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刚,区监察委委员瞿东,区政府办主任李祥森,区发改局局长缪昌根,区财政局局长姚胜强,区审计局局长顾晓振,区人大代表张娟、肖群。吴培然、盛晓琴两名公民旁听会议。

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议,本次会议共有八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刚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

 

第二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含河西管委会项目)的报告

区发改局局长缪昌根代表区政府作《建邺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一评作《关于建邺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第三项议程:书面听取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建邺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和年度常委会议题安排,区政府在本次常委会上以书面形式报告区政府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一评同志报告关于全区2018年上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汇总。

 

第四、第五项议程: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区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姚胜强代表区政府作《关于建邺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建邺区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顾晓振代表区政府作《关于2017年度建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宣峥作《关于建邺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杨一评宣读《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邺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第六项议程:听取区政府关于购买金融城载体的报告

根据《建邺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相关要求,CBD管委会副主任赵梦春代表区政府作汇报。

 

第七项议程: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区建设和交通局局长顾颖勤同志报告履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秀华同志报告意见汇总。区统计局局长於金勇同志报告履职情况;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杨一评同志报告意见汇总。区文化旅游局局长陈瑛同志报告履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谭大春同志报告意见汇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耿辉同志报告履职情况;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杜国平同志报告意见汇总。会议对顾颖勤、於金勇、陈瑛、耿辉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八项议程:讨论决定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法院院长芮铭珍同志宣读提请任免议案。

南京市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盛云峰等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经2018年7月26日南京市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盛云峰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晓燕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福罡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议举行颁发任命书、奏唱国歌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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