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第一小组检查兴隆、江心洲街道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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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方案,近日,执法检查第一小组分别对兴隆街道、江心洲街道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实地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联潮率领下,执法小组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台账等方式,先后来到兴隆街道、江心洲街道的“残疾人之家”,实地查看了 “爱心墙”、“励志活动墙”、“领导关爱墙”等活动记录,现场观看了部分残疾人手工制作明信片、操作方向盘等技能展示,并认真听取了残疾人专干及志愿者对基本情况、开展活动及取得的成效的详细介绍。 实地查看结束后,执法检查组还着重检查了残疾人保障工作相关台账。 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兴隆、江心洲两街道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兴隆街道副主任、残联主席叶文就街道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成效进行了介绍: 兴隆街道共有残疾人551人。街道每年投入10余万元为其提供康复训练、日间托养等多项服务。3年来,街道为困难残疾人发放“四类”定补22.86万元;为19名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3.2万元,为1名残疾学生教育奖励2000元;对24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四进家庭”服务(包括辅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指导、知识普及),为510名残疾人开通市民卡免费乘车;“街道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免费提供营养午餐总计9000人次,经费约13.5万元,并为特殊困难残疾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约5.6万元,为20户家庭重度残疾人助残服务1120人次。 充分利用“街道残疾人之家”,把有需求的残疾人组织起来集中托养,开展读书、绘画、写字、丝网花、编织、十字绣、手工艺品制作等。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培训内容有计算机操作、网页设计、网花制作、手工编织、保健按摩、中式面点、刺绣、摄影、插花等多个项目。近三年来,开展各类培训67场,培训各类残疾人1200余人次,依托“街道残疾人之家”和各级劳动部门,辅助性就业47人。将残疾人文化纳入社区群众性文化,举办“社区文化艺术节”、“社区运动会”、“残疾人趣味运动会”,成立“残健爱心互助协会”,街道现有残健74人结对。街道在残疾人之家成立“残疾人文化艺术团”和“天使之翼艺术团”。充分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树立品牌特色。 江心洲街道副主任、残联主席顾方平向检查组简要汇报了街道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成效: 江心洲街道共有残疾人803名。2015年以来,街道先后投入80余万元,600余人次得到帮扶援助。为69名肢体残疾人员发放了残疾人轮椅,为120名残疾人发放了坐便器、洗澡椅等辅助器具。三年来,累计慰问贫困残疾人100余人次,慰问金4万余元;发放无固定收入重残救助金172万元;每月为59名贫困残疾人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3.9万元等。 街道在惠恩敬老院成立了“残疾人之家”,为日间托养的残疾人提供午间就餐和日间照料服务。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残疾人康复护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帮扶援助服务。组织开展农业劳作、花卉栽培、趣味健身机心理治疗帮扶培训,提高残疾人综合能力。积极开展残疾人励志激励和心理辅导咨询活动,加大“身残志坚”先进代表事迹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等健康活动,激发残疾人健康向上的精神意识和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座谈会上,兴隆街道、江心洲街道的残联专职委员、残疾人之家负责人、志愿者以及残疾人代表,从不同角度谈了落实残疾人保护法的体会和感受,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等。希望区相关部门、街道、社区进一步共同做好残疾人保护法宣传发动;加大残疾人保障的力度,提高残疾人医药费报销比例;政府部门牵头,与企业联手,搭建企业与残疾人结对帮扶平台,组织慈善献爱心活动。 听取汇报和座谈后,执法检查小组强调要坚持“三依靠一创新”,推进工作落实:要坚持依靠政府主导残疾人工作;要坚持依靠法规开展残疾人工作;要坚持依靠政策助残惠残,做到用好、用足、用全政策;要坚持全方位创新残疾人工作,服务好残疾人。并建议: 1、积极调整残疾人补助政策,做到精准扶贫;2、区、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补充政策,拓宽政策性补助的渠道;3、政府机关部门牵手搭建福利性企业平台,实现帮扶结对;4、拓宽辅助自主就业渠道。 检查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联潮指出,做好残疾人工作,是贯彻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是残疾人工作者党性、爱心、仁心的具体体现。兴隆街道、江心洲街道能够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工作思路明晰,人力、物力投入充分,引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较好,基础工作实在,工作效果良好。要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的形势和做法,积极梳理汇总残疾人的意见建议,分类按级处置,切实为残疾人居民解决好各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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