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第三小组对莫愁湖街道、南苑街道开展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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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方案要求,6月14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第三小组对莫愁湖街道、南苑街道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座谈方式,听取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执法检查第三小组全体成员、莫愁湖街道分管领导沈剑峰副主任、南苑街道分管领导虞欣副主任以及两个街道的残联理事、专干及社区残联工作人员等参加了座谈。 莫愁湖街道分管领导沈剑峰副主任首先简要介绍了近三年来,街道残疾人保障工作的主要情况: 莫愁湖街道现有残疾人2086人,街道残联急残疾人所急所盼,从保障基本生活入手,以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为基础,以四类定补、低保中重残补贴为依托,以教育帮扶、实物救助为补充,全力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三年来,为符合条件的94名重度困难残疾人办理了低保,共发放各类补贴、医疗救助等累计金额364.1万元。在做好残疾人生活基本保障的同时,切实提高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通过活动,切实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成立了以残疾人群体享受“幸福怡然、快乐莫愁的品质生活”为目标的莫愁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为20名托养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声乐练习、手工艺品制作、花卉栽培以及面点烘焙学习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残疾人对托养、康复、文化、就业的需求。 南苑街道分管领导虞欣副主任也就近几年来街道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与主要做法进行了汇报: 南苑街道现有残疾人1486人,近几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完善。工委、办事处将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考核目标,较好地促进辖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近几年分别获得“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和“南京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二是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作用。不定期地利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和全方位落实残疾人相关救助政策二个平台体系构建,做到志愿服务经常化,以优质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四是打造助残服务平台,提升助残服务能力。第一以机构托养为依托,四进家庭为抓手,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共计376人。以就业培训为抓手,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 随后,残联工作人员针对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南苑街道残联专干胡明保从事残疾人工作10多年了,他在会上提出了自己的两点困惑:一是在托养中心的残疾人到了60岁就不能继续呆在托养中心,年轻时候残疾人可以依靠工作来养活自己,步入老了反而没有了保障,也给家庭增加了负担。二是残疾人就业认定的统计,要动态认定,不能一次就业就统计为固定就业,没有考虑残疾人就业不稳定性。 南苑街道泰山路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残联工作人员李璇谈到关于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领取不同步的问题,护理补贴要在领证2个月后认定,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另外,在人户分离的残疾人信息采集及审核上,也希望以现居住地来统一享受政策。 其他与会人员都结合自身工作谈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希望政府关注老养残问题。建议监护人年纪大了以后,政府将残疾人子女托底收进福利院。二是不断加大边缘户残疾人在医疗救助上的扶持力度。三是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层面的尊重、理解和保护,让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残疾人。 最后,执法检查组对莫愁湖街道、南苑街道在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表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认真梳理归纳,写进执法检查报告中,同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对于残疾人信息采集工作要沉下去,做到底数清,账册明,在精准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及覆盖面;二是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使每一个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圆就业梦,撑起家庭的风帆,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为构建和谐社会当好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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