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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日期:2018-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5月16日下午,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春燕主持。

列席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赵建国,区人民法院院长芮铭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刚,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彭卫芳,区政府办副主任掌少波,区科技局局长朱振国,区城管局副局长黄元祥,区卫计局局长王石城,区人大代表高波、潘亚平,还有方广海、金少杰两名公民旁听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共安排7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法院院长芮铭珍报告区法院关于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情况。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通过“医联体”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情况的报告;

区卫计局局长王石城同志代表区政府报告关于通过“医联体”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情况。

三、听取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和“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去年5月份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和转化”、“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等意见建议,并形成审议意见书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去年9月份,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力度”、“理清工作职责”、“强化网格管理”、“健全奖惩机制”等意见建议,并形成审议意见书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区科技局局长朱振国同志代表区政府报告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审计意见落实情况。

区城管局副局长黄元祥同志代表区政府报告关于“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审计意见落实情况。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和“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区政府书面报告关于成立城管(水务)集团、房产集团工作开展情况;

五、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依据《关于区人大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和建人发[2018]14号《关于开展审议“一府两院”部分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通知》安排,会议安排了4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为了开展好履职评议工作,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已到有关部门召开科以上干部座谈会、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个谈话、走访服务对象、征询上级业务部门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对4个报告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意见汇总。

区财政局局长姚胜强同志报告履职情况;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杨一评同志报告意见汇总。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洪彪同志报告履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秀华同志报告意见汇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王石城同志报告履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谭大春同志报告意见汇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梅琴同志报告履职情况;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杜国平同志报告意见汇总。会议同时对姚胜强、洪彪、王石城、马梅琴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审议通过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补选区人大代表1名,按照选举程序,现已补选1名区十八届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并报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洪国浩同志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七、讨论决定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南京市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孙明松等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经2018年5月16日南京市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孙明松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缪昌根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命刘天鹏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管庆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金超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命陈理同志为区金融发展办公室主任。

会议进行了颁发任命书、奏唱国歌和宪法宣誓仪式。

依据宪法宣誓组织规程,新任命的缪昌根同志领誓,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齐额;其他参与宣誓的同志右手举拳齐额,面向国徽;常委会组成人员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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