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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议题安排,4月23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宗教事务管理专项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人大各机构主任、副主任,民宗侨台委委员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曹国圣,民宗局负责人到会报告了相关工作情况并陪同视察了部分宗教场所。

为了更好地了解全区宗教场所总体分布,实地了解有关场所宗教活动开展情况,会前,与会人员首先视察了基督教江心洲红星聚会点、基督教圣训堂、碧瑶花园天主教堂。



在各视察点,与会人员分别认真听取了宗教场所负责人有关宗教场所建设、活动组织、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视察结束后,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志平的主持下,与会人员听取区政府及民宗局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了让与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学习国家最新的宗教政策,主任会议首先由区民宗局张思根局长为与会人员进行了宗教事务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重点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初刚刚发表的《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相关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宣讲。





随后,会议听取了区民宗局局长张思根代表区政府《关于全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从我区宗教方面基本状况、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副区长曹国圣又着重围绕健全全区宗教管理工作网络、加强宗教场所安全管理、争创宗教工作亮点等方面,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补充发言。


与会人员对区政府及民宗局围绕宗教事务管理所作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认为充分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依法管理、扎实工作,做到了思路清、情况熟、底数明,为促进宗教事务有序发展、巩固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杨春燕主任根据与会人员的发言强调,宗教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敏感性强、群众性强的工作,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有序、妥善开展好各项工作。

杨主任建议,在下一步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

一是要加强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学习要坚持一贯到底,不仅民宗局干部要学,街道及社区相关人员也要学习,知晓政策、掌握尺度、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工作网络的合力作用。

二是要加强与宗教团体、组织、信教人士、社区等各方面的联系联动。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正面引导,依法合规管理,努力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

三是要加强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妥善处理。针对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要切实做好定期排查、密切关注、摸清实情、掌握动向,依法按规处置宗教事务矛盾和问题,在保障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打击和抵制非法活动。

四是要加强宗教事务工作的研究,要自加压力,开展新时期下宗教工作的研究和思考,不断提高应对宗教工作新情况、新变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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