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会议 > 常委会议
建邺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3月16日下午,建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区机关会议室如期召开。

出席会议共有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另有5人因事请假);列席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方毅,区人民法院院长芮铭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詹静, 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区残联、区建设和交通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会议还邀请区人大法制委委员李春景、宋爱菊,区人大代表王蓓蓓、缪爱霞、肖  群列席了会议,邀请张琳、张晓雯两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在本次会议正式进行前,常委会根据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全年重点监督议题——开展对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进行了专题集中学习。

学习邀请了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许巧仙教授主讲。许教授集中围绕法规理论概念、残疾人权利以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就《残疾人保障法》、《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分析了当前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难点以及需要着重关注的重点,为全体人员作了一场精彩的、深入浅出的授课,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共安排五项议程:


1、讨论通过《建邺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议题及主要工作安排(草案)》


2018年,常委会拟安排常委会会议7次28个议题,听取专项工作汇报(主任会议)7个议题,执法检查2项,定向定点视察和专题视察12项,开展对六个部门、街道预算审查和执行跟踪工作,以及其他工作若干。

全年议题和主要工作安排,秉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做到紧扣全区中心工作、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突出人大工作特点、重点一般统筹兼顾。


2、听取和审议了由区建设和交通局局长顾颖勤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启动情况的报告》。


2018年列为区人大目标共计40大项90个子项,目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有20个,开工率达22%;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2个,占计划数的2%;已完成招投标的项目7个,占计划8%;还有61个项目正在办理有关前期手续,占计划68%。

总体来看,全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呈现启动早,行动快;工作实,方法活;重惠民,顺民意等特点,为全年总体任务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同时,工作也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项目前期手续依然复杂繁琐;一些项目资金预算口径和建设标准尚未统一;还有些项目存在管理主体与实施主体不统一、协调难度大、推进速度慢;一些拆迁拆违、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制约部分工程的进展等等问题。

因此,会议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

一是进一步简化手续,合理优化工作流程和审批环节,科学合理编制我区项目储备计划,做到提前安排,超前实施,为下一年度工程顺利开工建设提供项目储备。

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疑难问题解决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加强人财物的保障,优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牌督战,并严格考核机制,切实加快矛盾的解决,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进一步加大协调,强化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强强联手,通力合作,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四是进一步对标找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在规划设计上精雕细琢,在工程施工上精心组织,在安全生产上精准发力,在城市管理上精益求精,不断提升城建工作质量。


3、听取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方毅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


2018年,区政府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有:

一、拟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

(一)本级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和本级财政决算。

(二)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三)其他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

二、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事项

(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及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的情况。

(四)符合区委“三重一大”规定要求的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财政支出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环保等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情况。

(五)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六)建邺高新区工作开展情况。

(七)成立城管(水务)集团、房产集团的工作开展情况。

(八)其他需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事项。

三、拟征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并备案的事项


4、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

一是残疾人保护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工作协调机制及保障机制运行实施情况;

二是《残疾人保障法》学习和宣传教育情况;

三是残疾人劳动就业、生活保障、学习锻炼、治疗康复、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

四是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等。

执法检查将于2018年3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开展:

准备动员阶段(3--4月)

(1)拟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2)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

(3)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学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前期调研。

检查实施阶段(5--7月)

(1)执法检查组听取区政府及区残联关于《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2)区人社、民政、教育、卫计、建交局、街道等部门和单位汇报本部门和单位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情况;

(3)开展视察工作,召开座谈会并查阅相关规划、制度、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和相关工作台帐,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汇总审议阶段(8--9月)

(1)总结执法检查情况,汇总执法检查工作资料,撰写执法检查报告;

(2)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就执法检查报告征求执法检查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3)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执法检查情况;

(4)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交区政府。

落实整改阶段(10月—11月)

区政府根据《审议意见书》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对检查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处理和整改,并于11月底前将处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人大法制委(内司工委)对处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为切实保障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常委会还将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及法制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开展具体的执法检查工作。


5、会议还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民法院有关议案的提请,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代表补选、代表职务暂停等事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0

最新文章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